资讯频道

沈阳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

  • 时间:07-07-11 15:29:05  来源:东北新闻网  进入论坛
  • 【字体大小:  
      沈阳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沈阳市是国家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整治地区,根据全市发案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东陵、于洪、苏家屯、沈北新区、棋盘山、浑南、张士、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等区、县(市)为这次专项斗争的重点整治地区。     

  这次专项斗争将打击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控制和遏制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的频发势头,确保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畅通无阻。同时,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的管理,清理取缔非法收购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另外,有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案件回顾:

  案例一:2005年10月26日上午10时23分,位于沈阳市新城子区蒲河镇尖台村南侧,输电线路22OKV清虎丙线225-227#三基杆塔UT型线夹及拉线被盗割,12根拉线中被盗割11根,造成该线路225-227#倒杆事故,造成沈阳北部大面积停电,居民和企业蒙受巨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巨大。犯罪嫌疑人王长东被抓后供认,其作案的目的竟是将盗割的拉线地锚焊在家中玉米脱粒机的车架四个底脚上,起固定玉米脱粒机的作用。

  案例二:2006年10月14日凌晨4时许,沈阳电信公司在铁西区艳粉街艳阳小区内的6条通信光缆、电缆被盗割,造成铁西区艳粉地区数百部电话通讯中断,给沈阳市电信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80721.2元。

  2006年11月25日14时许,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艳粉派出所民警杨庆波带领巡防队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共乘一辆自行车的两名男子中的一人体貌特征与该案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相仿,遂上前进行盘查。通过盘查,此二人为王兆峰(男,17岁,铁西区人)、梁某(男,15岁, 铁西区人)。经请示派出所领导同意,将王、梁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审查。

  经讯问,两人交代了2006年10月14日凌晨,在艳粉街艳阳小区内,与同伙盗割沈阳电信公司通信光缆、电缆的犯罪事实。同时,还交待出夏银飞(男,20岁, 铁西区人) 等5名团伙成员。得此情况后,专案组立即部署各路警力撒网布控,先后将夏银飞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警方经过耐心细致教育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这7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今年以来在铁西、于洪等地区盗割、盗窃通信电缆和通讯设施作案60余起,给电信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达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这7名犯罪嫌疑人中,王兆峰、夏银飞已被刑事拘留,其余5人因不满十六周岁被教育释放。

(东北新闻网)

相关新闻

相关搜索

    频道图文推荐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