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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割电缆二百米 丰城罪犯获刑六年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熊君(化名)犯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本网讯 通讯员阙建华 涂永刚报道 日前,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被告人熊君(化名)犯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5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熊君与同伙多次携带作案工具,先后在丰城市丰源工业园盗割不同规格的正在使用的电缆近200米,破坏电力设备1次,导致用户电力中断,造成直接损失26114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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